本报讯 (记者冯红文)今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酱油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0.0%,主要问题是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酱油是人们日常使用最多的调味品之一,本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北京市和河北保定市的流通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的20种样品,合格12种。其中瓶装酱油的抽样合格率高于塑料袋装酱油18.8个百分点。
与以往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相似,此次抽查反映的主要问题依然是氨基酸态氮含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在被抽查的20种样品中,有7种样品的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中北京市石景山区晋京陈醋厂生产的万宝牌380ml袋装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只是国家标准规定最低含量的二十分之一。
抽查还发现,产品标签标注不完整。国家标准要求酱油产品在标签上标明是“烹调酱油”还是“餐桌酱油”,然而有6个样品的标签上没有标明,易使消费者将“烹调酱油”当作“餐桌酱油”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