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张丽艳) “六一”前夕,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儿童食品进行了抽检,其中含乳饮料的合格率为78·13%,32份样品中有7份不合格;膨化食品的卫生质量合格率是92%,被抽检的25种产品中只有两种不合格。
不合格的含乳饮料有:合肥市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聪明兔果酸饮料、中山市强人食品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牛奶饮料(葡萄味)、浙江黄岩七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娃果奶饮料、中山市东风珠江饮料厂生产的冰牛奶(椰子味)饮料、莱州市好外婆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牛奶含乳饮料、中山市加信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味奶乳酸奶饮料、佳四州(苏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昔含乳饮料。甜蜜素超标、山梨酸钾超标、糖精钠超标和标签不合格等是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不合格的膨化食品有天津市悦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薯条和青岛江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薯条,其不合格的原因是过氧化值和羰基价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