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 50多岁的老人,进了北京石景山区消协的办公室就要下跪,工作人员马上把老人扶起来,请她坐下来慢慢讲。
老人说, 1996年 3月 18日,她用爱人的名字朱某欲在某农业分行储蓄所买 3500元国库券。一位女工作人员告之,没有国库券了,建议她做三年的定期存款。由于老人不识字,便让农行的工作人员代写了存款单,回家后,也未让家人查看。 3年后, 1999年 3月 18日,她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存的不是 3500元,而是 500元。老人一下子气懵了,这 3000元可是她和老伴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呀。她和家人多次找银行,找当地派出所,却无法解决此事。为这 3000元,老伴和儿子多次埋怨她。最近,她想起应到消协试试,看能否解决此事。消协人员听完老人的诉说后非常同情,虽然已过投诉期限,又无证据,完全可以不受理,但为了对消费者负责,决定帮助她到银行调查,力争挽回损失。
经消协调查了解得知,该储蓄所的会计档案记载 1996年 3月 19日的票据中有一笔整存整取的存款,户名为朱某,金额为 500元,期限为 3年,此款已取走。当日 842科目下同户名朱某有一张国库券认购清单、金额为 3000元整,银行各种印章齐全,此笔传票反映储户购买的是实物性国库券,此券不记名,不挂失。
由于无法确定是银行工作人员作弊,还是储户的过失,消协只好耐心地向老人做解释工作。不过,这件投诉提示银行工作人员,不要随便给储户代写储单,代办存款业务,一旦出现差错就不容易说清楚。同时,也提醒存款人,办完存款后要自己认真检查,发现差错后找银行核对。(张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