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烟草制品,是指未经烟草制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假冒烟草制品注册商标,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由于国家对烟草制品实行高税政策,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大肆制造、贩卖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国家财税大量流失。
制假分子几乎全部采用劣质、发霉烟叶,有的还用棉花叶冒充烟叶,用化学原料给霉变的烟叶染色。为了使劣质烟丝看上去色泽橙黄,利令智昏的制假者居然用硫磺、双氧水等熏烤烟叶。用于制假的原材料储存条件达不到卫生标准,用于粘接嘴棒(吸烟时和嘴直接接触的部分)的乳胶细菌含量严重超标。假烟靠劣质工业香精填补原材料缺陷,其燃烧后的焦油含量明显超过行业最高标准,一般是标准含量的1.4倍。劣质香精燃烧后产生的有害成分对人体神经、生殖系统有潜在破坏性。更为严重的是,经硫磺熏烤后的残留成分可能对呼吸系统、甚至生命构成直接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