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洪伟) 广州麦当劳搞促销引发社会抢购潮和混乱事件,引起有关方面高度关注。昨天,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社会各界均批评麦当劳的所作所为。
昨天一早,本报关于“麦当劳搞促销引发混乱”的报道就引起了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高度关注。昨天下午,该会秘书长李永强、投诉部主任叶冠勇一致对记者指出,麦当劳这次促销活动至少存在三大问题:一、有搭售嫌疑。顾客连续买6次套餐,再加10元钱才可获得
一个“史努比”卡通玩具,以致顾客到麦当劳不是冲着面包来的,而是为了麦当劳自制的玩具。这是明显的搭售行为。二、如果这种搭售嫌疑成立的话,作为纯食品加工企业,麦当劳公司搭售卡通玩具,属于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一定要制止。三、麦当劳的促销行为引发混乱,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像麦当劳的这种促销行为,六七百人一哄而上,无人维持治安,或者维持不力,顾客的人身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目张胆的侵犯,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第四,麦当劳的这种销售行为还带有潜在的欺骗性,玩具限量销售应该向消费者公示,否则蜂拥而至的顾客买了承诺套餐后,可能会得不到玩具。因此,麦当劳的这种促销行为可能还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商业动机,希望工商部门予以调查;也呼吁麦当劳企业应当就此问题向消费者作出明确解释。
他们强调,企业促销经营活动不得超越我国法律规定,不得只考虑自身的获利而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企业要保证每个进入该企业的顾客的人身、财产不受损害;企业的促销行为要有预见性,对可能出现的后果采取必要措施。
李永强特别借助本报告诫消费者:所有企业的促销或其他经营活动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消费者要持有正常的消费心态,不要一哄而上,否则受损害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据介绍,市消委会将就麦当劳这种促销行为存在的问题汇总后转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工商部门也正在调查这一事件。
相关法律资料
一、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199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199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八条。(王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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