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条举报消息昨天惊动了工商部门:有人生产假冒“联华超市”的定牌袋泡茶。然而,现场执法时,生产者竟然拿出了定牌合同,使单纯的打假行动变得错综复杂。
昨天上午,工商普陀分局市场处得到消息,万灯路上某偏僻工棚中,有人大肆加工印有“联华超市”字样的袋泡茶。
下午3时40分,执法队伍目标直指弄堂最里边的两间工棚。推开房门,一台工业用的粉碎机正隆隆作响,在它的进料口边有一个化肥口袋,里面是脏兮兮的劣质茶。现场还查获了大量印有“联华超市”字样的袋泡茶外包装,和塑封、压膜、号码机等全套加工设备。4时20分,袋泡茶老板终于出现,然而他神态自若,出具了盖有“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公章的数份合同。记者仔细查看了那份编号为“QI0603-3/2”的定牌生产合同,内容大致是:“联华”同意老板在四种袋泡茶上使用自己的商标,时限截至今年7月5日。当执法人员询问,“联华超市”是如何进行质量监督时,老板笑着回答:“他们从来没有到这里来检查过,质量监督就是送点样品。”
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与“联华”取得联系。如合同属实,那么该超市现售的四种定牌袋泡茶属于不洁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