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老先生打电话,向本报反映,同样是三级甲等医院,同一种药品的价格却出现不同。上周,他在河西区一家医院开了三瓶0.2克环丙沙星注射液每瓶10.37元。而当晚,他的女儿却告诉他,同样的药在南开区的一家医院仅为9.00元左右。
与此同时,有的读者反映,同一种药品,包装不同、生产厂家不同、价格也不同,有的竟相差20%—50%。因此,有的患者置疑,此种差异是否合理。
就此问题采访时,记者发现目前药价混乱的确让有关部门头痛。在解释问题的原因时,卫生局有关部门说,“虽然有关部门制定的药品招标采购值得肯定,但是它在流通环节上并不尽如人意。首先,参加此次招标的只有10家试点医院,这就造成了试点医院与其他医院之间的部分药品价格的差异。其次,并不是所有试点药品都进所有的中标药,它们完全是自愿的。因此,试点医院之间的药价也不尽相同。”他还解释说,同一规格药品,即使原料、药剂相同,也会因为是否是原制药品,厂家是否是GMP企业而存在差异。市物价局新成立的医药处的工作人员还补充说,物价部门规定的仅是药品最高零售价,药店和医院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定价。
对于这些看似合理的解释。有的患者仍表示不理解,刘女士对记者说,药品招标后,她并没感到药价便宜多少,而且,她不置疑,既然成为中标医院为何不把所有中标药品价格都降下来?另一位长年患高血压的患者还表示,目前参加招标的医院太少,百姓也感不到太多实惠。
“老百姓之所以对药品价格如此敏感,主要是因为药价还存在虚高现象。”物价局有关人士肯定地说,“这就要求我们规范核定价格原则,挤干水分。”同时,有关部门正制定相应措施,改善流通环境。据悉,把药品价格统一印制在包装上的方案已提上了日程;天津市在6月份也要实施“一日清单”;同时,第二次药品招标工作也可能在那时启动。更令人欣慰地是,国家计委又于近日要求从5月20日起调整阿莫西林等69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20%左右。(新报记者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