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5日讯(记者卓兰花)今天,许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家里正在使用的冰箱耗电量与说明书上标明的耗电量不符,认为厂家误导消费者,要求厂家给个说法。
2000年2月18日,许先生在海口日昌电器商场买了一台科龙牌某型号冰箱。2001年4月25日,许先生发现这台冰箱不制冷,经科龙海口维修中心的一位姓陈的师傅维修后使用时发现,冰箱里放着一把青菜,几个鸡蛋,24小时里耗电量却达2.4度以上。甚至空冰箱运作24小时也要耗电2度,可这台冰箱的说明书上却明写着24小时耗电量1.15度。
二者之所以出现如此“误差”,该中心有关人员解释说在恒温状态下耗电1.15度。对于实际生活中为什么冰箱里空无一物也要耗电2度却没有解释。
许先生不满意,既然这样,说明书上写的与现在实际使用状况不符,“作为消费者如何能放心使用?”许先生说。因为如此一来,这台冰箱每年要多耗电400多度,与当初购买的初衷相去甚远。他强烈要求退掉冰箱,但海口科龙维修中心的一负责人说,退冰箱可以,但必须扣除0.5‰的手续费。
几经交涉,该中心口头答应给许先生全额赔偿的要求。原先说好今天下午给许先生答复,但过了下班时间也没有音讯,许先生只好主动打电话给对方,对方称,赔偿是一定的,但需要时间。该中心一位姓曾的负责人回复许先生,明天下午一定给他有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