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件 搜索 新闻 短信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媒体曝光质量问题 厦门金龙迁怒消费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5月12日 12:42 中国质量报

  新闻媒体曝光产品质量有问题,企业领导不认真对待,反把它作为对付消费者投诉的筹码。今年4月21日,记者再次接到福建上杭县公交公司陈连寿和邱贤传真来的投诉信,因今年2月2日本报曝光了厦门金龙客车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因而厦门金龙公司对媒体和消费者耿耿于怀,愤怒地对消费者说:“既然找了报社投诉就让报社赔你的钱,要钱,就叫报社写一张函来,今后不再报道此事……”

  本报今年2月2日以《厦门金龙起“火”之后》为题,报道了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公交公司于去年3月20日购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豪华团体客车(型号为XMQ6703D),在营运过程中突然起火燃烧,整车报废,给车主及乘客均带来了巨大损失,而此时该车仅“服役”了9个多月时间。有关部门对造成火灾事故作了权威认定,认为厦门金龙公司和闽DY-0638汽车驾驶员均负有一定责任。然而厦门金龙公司对有关部门的认定置之不理。去年11月29日,本报记者专程赶往“厦门金龙”实地了解情况,该公司有关人员对记者采访无动于衷,并怀疑记者有其他“想法”,甚至私下“威胁”记者。2月2日本报曝光了厦门金龙客车质量问题及与消费者的纠纷后,厦门金龙公司对记者报道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

  据上杭县公交公司当事人陈连寿、邱贤来函反映,在当事人未向报社投诉前,原来金龙厂家同意赔付4.5万元作为补偿,因双方就赔付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当事人向相关媒体投诉、曝光,而金龙公司对所有媒体的曝光不予理睬。被拖疲了的消费者被迫接受原先“厦门金龙”单方面提出的赔偿4.5万元的条件,然而“厦门金龙”却对媒体曝光耿耿于怀,要求当事人做到:第一,由有关报刊再次发表该事件圆满解决的消息,而且要在赔付前发表;第二,如果报社怕丢面子则可以私下发函承诺不再发表文章,该两项由报社任选一项,办妥后即给当事人赔付4.5万元。4月23日,记者打电话给厦门金龙公司核实以上情况,该公司事业部苏力乾经理承认确有其事。

  最近一两年来,记者了解到,由于厦门金龙客车公司不重视质量管理和控制,生产的客车在浙江、武汉、南京、上海等地频频出现质量事故,已不是个别车辆的质量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所属专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发表评论】【财经论坛】【聊天室】【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新浪网隆重推出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服务
幽默、美图、FLASH…动漫频道正式推出!
聚首新浪放飞爱情梦想-新婚专题五月登场!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2001高考专栏全新推出 600所高校一网打尽!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财经频道意见箱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