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红 朱荣根 余勤德)市民请留意,根据国家财政部等6个部门的有关通知精神,市电力公司从昨日起开始清退居民电度表保证金。据了解,本市供电部门是从1993年6月起依据国家财政部、能源部下发文件的规定,开始向每户居民收取80元电度表保证金的。目前,本市独用电表居民已达450万户。
凡持有本市供电部门出具的电表保证金收据的居民,可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电费帐单,到所在供电所营业室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时至16时30分,周六周日9时至15时30分。已列入改装分时电表计划的居民,可以在供电部门收取改装费时充抵。
对于那些由于丢失等原因而无法出具收据的居民,市电力公司正抓紧拟订有关办法,届时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