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聘用有新规:本市劳动者就业优先

2001年05月11日 12:58  新闻晨报 

  新闻晨报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单位公开招聘本市劳动者15天后(除禁止使用外来人员的工种、岗位外),如招聘人数不足,可出具《招聘本市劳动力不足证明》,经有关区县的公益性职介所所长签字后,方可到市外管中心或区县外管所办理申请使用外来人员的手续。(记者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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