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单位公开招聘本市劳动者15天后(除禁止使用外来人员的工种、岗位外),如招聘人数不足,可出具《招聘本市劳动力不足证明》,经有关区县的公益性职介所所长签字后,方可到市外管中心或区县外管所办理申请使用外来人员的手续。(记者谢惠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