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人□北京杨威
“五一”假期,我和朋友商量好去外地旅游,因为“自助游”没有经验,就去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个旅游团。以前也听说过旅行社坑游客的事情,没想到这回轮到我了。
我们这次旅行是5月2日至6日的烟台、长岛、蓬莱、威海双卧五日游。而这次旅游从一
开始就存在欺诈行为。首先,在出发的火车上,全体旅行团成员在手里没有火车票的情况下,被安排在列车乘务员休息车厢里,该车厢一直不许开灯(怕影响列车员休息),晚上七点多天就已经全黑了,大家是摸着黑吃的晚餐。
到达烟台后,按照合同规定,旅行社应该派出一位全陪人员跟随大家游完全程,但是这位全陪只把我们送到烟台,再把一笔钱交给一名女导游手中后,就再也没有露面。其后的三天旅游过程,我们就由这位女导游安排。
第一站是去长岛,由于没有安排好行程,等船时大家在大雨中被淋了半小时后才上船。可到了长岛后又因为没有安排好车,大家又在雨中淋了20分钟之后,才步行到导游安排的旅馆。而这家旅馆的设施及卫生条件极差,无水、无空调不说,甚至有的房间地面满是脏水,连房间门锁也是坏的,后在团员的强烈要求下,导游才换了一家旅店。
在游览长岛时,导游又把我们这个团交给了一个当地的地陪——一位毫无导游经验的小女孩,不但讲解时信口开河、上句不接下句,而且还嫌麻烦,不让团员们去远处游览。随后,由于导游和地陪产生矛盾(好像是因为二元钱的差价),导致地陪司机把车停到路边争议了近一个小时,结果车被交警扣住,地陪也弃团而去。使得团员们无法去预定的景点游览,这天下午的时间就被耽误了。
第二天去蓬莱,合同中规定的两个景点没有去,导游说我们的全陪给她的导游说明中没有这些景点。我们一查才得知,这个由27个人组成的团是由北京的四个旅行社拼团而成,而每个旅行社所签的合同中旅游景点都有所不同。所以这件事的争议又随着晚餐时间的临近而不了了之了。
第三天,导游在没有事先调查的情况下,就直接带大家开车去威海,到了之后才发现,去刘公岛的船因风大停航一天。团员们要求按合同中的“标准不变,景点不少”来更换旅游景点。导游介绍了一个风景区,接着说门票涨了20元,又说团款不够,路途遥远,要加车费,要求每位团员共加60元钱才肯改变行程。这样原地商量了一个多小时,哪儿也没去成,整个上午的时间又白白浪费了。下午按计划游览烟台山公园,但导游又让团员们自由活动,没有任何讲解,也没有介绍该园原本可以游玩的多处景点,而且当我们上到山顶的一个景点时,由于需要门票入内,可票又在导游手中,而此时她却在山下车内休息,导致此处景点又没能去成。
我们的用餐标准应该是每日40元/人(早5元、中17元、晚18元),但无论以何种标准看,旅游途中的每一天每一餐都显然不达标,早饭只有馒头、稀饭、咸菜,估计最多只有2元/人,中餐和晚餐估计都不会超过10元/人。有几餐饭中,我们实在吃不下去,有的团员是就着自己带的榨菜下饭的。
晚上,矛盾在晚餐时又进一步激化。
导游提出不能安排团员们的回程卧铺车票,并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一半人坐火车回去,一半人坐汽车回去,遭到了大家的拒绝。二是等到第二天再说,但是吃住无法解决,而且并不能保证第二天一定能走。这时大家已经十分气愤,并且要求导游出示证件准备投诉,可是这位导游始终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最为恶劣的是,她见无法解决问题,竟抛下全体27名团员(包括多名老人和一名儿童)坐一辆小面包车逃之夭夭。
后来我们忍无可忍将其举报到烟台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到达出事地点后,我们将有关材料拿出,所长查明,这位导游所在的旅行社在烟台根本未注册,而且这位导游无导游证,根本不具备导游资格。
因为6日要回单位上班,最后我们不得不自己购买站票返京,一路上近16个小时,身心疲惫。
“五一”长假,本想轻松轻松,结果受了一肚子气,看来以后只能选择“自助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