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5月3日电(记者胡梅娟) 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购物券,“五一”黄金周期间又卷土重来,兰州目前仍有人在使用购物券。
在兰州民百集团亚欧商场化妆品专柜前,一位女士购买了价值150元的“欧珀莱”美白润肤霜,付钱时,她拿出两张印有“福”字和红色民百集团标志的“贵宾卡”,销售小姐在查看了“贵宾卡”正反面的印章后,又给她找回一张同样印有“福”字,但民百集团标志为
黄色的“贵宾卡”。
这位女士告诉记者,这些“贵宾卡”是她们单位春节前给大家发的福利,分100元和50元两种,有效期从2001年的1月14日到5月30日。因这些卡快到期了,她就趁着“五一”期间赶紧买些东西。在记者的再三请求下,这位女士同意把刚找回来的价值50元钱的“贵宾卡”与记者的50元现钞交换。在这张标号为0084085的“贵宾卡”的正面,贴有“兰州民百集团亚欧商厦”防伪标志,背后盖有“兰州民百集团亚欧商场票据专用章”,并印有“盖章有效,过期作废”的字样。
拿着这张50元的“贵宾卡”,记者来到亚欧商场2楼的黄金珠宝城。当记者问一位销售小姐“贵宾卡”能不能使用时,她反问记者,这卡也是买的,为什么不能用,要不然多可惜。在一旁的17号收银台,记者看到抽屉里有一叠“贵宾卡”。得知记者还要准备办“购物卡”,有几位热心的销售小姐告诉记者负责此项业务的是在商场四楼的综合办公部。
一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他一面问记者为什么放假了才来办购物卡,一面介绍说,因为现在“上面”查得紧,只能办有效期为一个月的。如果是现金来办购物卡,当场就可以办妥拿走卡去消费,如果是支票,则要等3天后才能拿到购物卡。当记者问以后还办不办购物卡时,他说,现在先办着,以后很难说。(完)
所属专题:国家“封杀”代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