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前,去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手续必须缴纳一笔数额不菲的按揭保险费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近日,重庆市民率先对这一强制保险提出质疑,并纷纷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诉举报。重庆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称,经初步调查,住房按揭保险涉嫌不正当竞争,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住重庆市江北区的一位女士投诉说,去年她购买一套价值40万元的住房时,因政府启
动住房消费被减免了4000多元的税款;然而这种政府的优惠一下子就被保险费消解了,她被迫缴纳了5000多元的住房按揭保险。这一对冲显然让她感到愤愤不平。
据了解,对于消费者贷款买房被强制缴纳住房按揭保险的做法,保险和银行部门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第7号文告内“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该条规定: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简言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必须先缴保险费。
有关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强烈的异议。他们指出,保险必须自愿,这是我国民法通则的一个根本原则,银行的行政规章制度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继而他们认为,强制买保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决定权和选择权。
一些人士更为尖锐地指出,按揭保险存在“猫腻”!强制购房户买保险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搞的小动作。作为酬劳,保险公司会将部分保险费返还给按揭承贷银行。
重庆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强制性的住房贷款保险,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涉嫌不正当竞争,工商局已把按揭保险定为特案,正在开展调查,收集证据,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肖黎明)
短评
权力寻租下的“联姻”
强制购房户去买住房按揭保险,使保险和银行行业之间实现了皆大欢喜的“双赢”。这又是一类权力寻租导致的极不正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双重垄断下滋生出的恶果。
首先,垄断滋生出了权力寻租。目前,尚不宽裕的一般消费者要购买住房,绝大部分都要到银行去申请贷款。把贷款发放给谁、贷款如何发放、发放后如何规避银行的风险等等,都是作为信贷部门的银行的权力。这些权力在缺乏足够的监管措施和合理的制衡手段下,很容易自然地导致银行业去寻求系统内和个人间的利益最大化。与保险行业之间“联姻”,一个最明显的效果是可以转嫁贷款风险。“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对银行这种贷款权力的回报,保险公司必须“转嫁”给银行一部分“经济利润”。
作为另一垄断行业,保险公司由于企业化程度的提高,已使其丧失足够的行政支配权。因此它渴望借助其它垄断部门和权力部门的行政强制力去实现自己的利益。比如与电信部门联合强制用户购买电话盗打险;与教育部门联合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意外事故险;诸如此类行为,都是权力寻租滋生出的为实现双方共同利益的“联姻”。
显而易见,这类“联姻”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排斥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也使保险行业形成“内耗”,丧失应有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这类“联姻”严重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也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为了维护国家信用和社会信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遏制垄断滋生出的种种权力寻租行为,必须从根子上对这类“联姻”进行整治和惩处。
□背景资料
强制保险知多少
国家有关部门最近一次的调查显示,目前强制保险有以下几类:
1.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商业银行联合强制贷款人购买其不必要的保险;
2.与医院联合强制患者及其家属购买保险(如麻醉责任险);
3.与电信部门联合强制用户购买电话盗打险;
4.与教育部门联合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意外责任险;
5.与铁路、航空、运输等部门联合强制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保险;
6.与其他垄断部门或权力部门联合强制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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