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已成为京城商家的“常规武器”,它会如何发展下去?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1991年《自传》中说:“1976年商界前100名折价商中,现已消失了76家”。世界零售商业的发展规律同样适用于中国。请看———
“对于企业来说,价格不是唯一的促销手段,但是重要的促销手段。然而,价格战是有极限的,战来战去你绝不能把电视当火柴经营”,京客隆连锁总部高京生副总经理这样评
判弥漫京城的打折风。
打折已成为商家的“常规武器”,它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一位离开商场领导岗位不久的朋友说,打折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他同时承认有一部分是为了给消费者造成有利可图感。这样一来有相当一段时间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上了钩。然而几经风雨,大多数人聪明起来,他们走进“折场”如踏雷区,排雷意识强,手段狠,直砍得商家龇牙咧嘴。他们因此产生了一种胜利感。
消费者真的感到胜利了吗?
“有时会产生胜利感。你想购物这么累,这么没有安全感,不砍价心里不踏实,砍了心里还不踏实,所以就横下心来砍!”一位大学教师感叹。
这样的消费者队伍壮大以后,商家会怎样?
“利润降低,或陷入恶性竞争。像家电行业那样微利或无利呗!”一商家老总回答,“利润是企业的造血功能,‘缺血’的结果是生产厂家没法再创新,商家很难提高经营积极性,从而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
国外,发达国家大型零售商业进入社会营销阶段,考虑的营销方式是在企业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社会利益之间求得平衡。既然我们“折场”的推销方式在三者之间无一得利,那么,它会不会成为迟早要被甩掉的“尾灯”?发达国家零售商业是什么样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温桂芳教授提供了欧盟商业情况———
“欧洲许多国家有禁止商品随意打折的规定,对厂商促销行为限制最多的首推德国。该国购物法规定,商家的换季拍卖只能在特定的周末举行,且只限于拍卖某类商品。消费者用现金购买折扣商品最多只能有3%的优惠,免费大赠送则断不行”。
四川省江油市水电局张平远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今年第三期英国《Index to Agriculture》的一段译文———
“为了防止中间商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牟取暴利,盘剥农业生产者,法国政府规定:农产品上市销售时,要明确地将它在生产地的原来价格(不包括其运输费和包装费)和现时市场销售价同时清楚地标出来。这样,使消费者能够看出该农产品在商业流通中的利润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目前,法国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新价格制度,英国也制定了有关法案,即将推行”。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胡春教授讲了她在美国购买手套,体验明码实价的经历———
“我先要了一副皮手套,然后试探着说能不能便宜一点?售货员点头,迅速换上一副毛手套。我又说再便宜些,她又立刻换上一副线手套……”
中国人民大学马龙龙教授在他主编的《商业学》中,谈到了被人们称为世界历史上出现过的三次“零售业革命”,其标志分别为———
1852年,法国邦·马尔谢商店成为第一家大型百货商场。
1859年,现代意义的连锁商店创办于美国纽约。
1930年,超市首先出现在纽约。
他认为,世界零售业第四次革命即将到来,即零售业进入整合发展阶段。
而我们呢?1992年京城还在规划建设100家大型综合商场(实际上建了170多家)。世界零售商业的业态调整,我们当时也许没有察觉?
看来,商业零售业今天的现状,其业态的调整问题,即使不加入WTO也会成为当今这个特定阶段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加入WTO,外资商业企业的进入,将推进新业态的发展。我们的业态变革没有到位,就难以形成由内而外的良性成长态势。只有实现连续的变革,才能跟上这种快节奏的进化。
世界零售商业巨头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1991年《自传》中的一句话耐人寻味:“1976年商界前100名折价商中,现已消失了76家……”
世界零售商业的发展规律同样适用于中国。
那些只管低头混战,不抬头看路,看不到世界发展潮流的商家,其结局注定要落得个想安分地当个“小业主”也不成的下场。(本报记者 宋明霞 实习记者 丁昱煜)《市场报》
所属专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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