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4月8日起,本市柴油零售价适当下调。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计委决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和零售中准价。为保持本市汽、柴油价格相对稳定,从4月8日起,柴油零售价适当下调,0号柴油每升由2.63元调整为2.53元,降低0.10元,降幅3.8%;汽油零售价暂不作调整,90号无铅汽油维持每升2.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