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消费者协会经过一年半的斡旋、调解,终于使日本三洋公司掏出8.4万元,赔偿因三洋彩电爆炸而遭受重伤的张姓少女。
据《法制日报》报道,1999年8月24日,居住在邯郸市丛台区东风街的张某一家正在观看节目时,家中的三洋彩电突然发出一声闷响,接着燃起了大火。凶猛的大火将张某14岁的女儿烧成重伤,家庭财产也损失惨重。第二天,张某就到市消协投诉。市消协工作人员在对
爆炸现场调查后,委托邯郸市公安局消防科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认定。消防部门认定结果系电视机起火引起火灾。
去年4月,日本三洋公司在中国(北京)的办事机构———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映像媒体事业部派人来邯处理此案。但由于张先生经验不足,过早地将烧坏的电视机扔到了垃圾箱,三洋事业部以看不到电视机残骸为由,提出不能认定被烧坏的电视是三洋的产品,不做赔偿处理。在多方寻找证据中,张先生找到了原始购机发票,并找到了同其一起购机的另一位消费者买的一台同型号三洋彩电。三洋则认定该电视机与三洋的标志有明显差别,里面的机芯一部分是三洋件,一部分是日立件。面对这起复杂的涉外投诉案,邯郸市消协毫不气馁,有理有节、依法力争,先后与三洋事业部代表在邯郸进行了4次磋商,终于达成赔偿协议。
(张君)《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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