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4日电(记者汤计) 40多年前的一张4000元存折,现在应该价值多少?当地信用社说是旧币,不值几个钱;一审法院说值5.4元,二审法院说值100多元。近日,这张存折的主人,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务大哈气乡农民刘恒任拿着这张存折与一纸诉状,走进了内蒙古高级法院。
1990年,刘恒任在整理旧物时发现了父亲刘廷安的这张1956年存入布特哈旗务大哈气图克建设嘎查信用社(现名务大哈气信用社)的存单。
之后,刘恒任多次拿着存折要求信用社按现行人民币4000元兑付,被拒绝。他便于1998年,把该信用社推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其父4000元本金及利息3万元。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务大哈气信用社1956年的存款底账已无下落,1962年整个务大哈气乡的活期存款才有800多元,而刘廷安一家六七口人,生活并不富裕,不可能有新币4000元。据此推理,并根据旧币与新币的兑换值,判决刘恒任父亲存单上的4000元为旧币,只值新币0.4元,加上利息为5元。刘恒任不服,上诉到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呼伦贝尔盟法院又根据1954年《呼盟金融志》的记载推断:刘廷安不可能有4000元,很有可能是40元存款,遂判处信用社支付刘恒任本息101.79元。刘恒任两次上诉不但没拿到希望得到的3.4万元本息,而且还搭进去诉讼费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