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3月21日电 (朱文峰、嵇永强)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出2001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部分加工企业在食品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吊白块”,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人们对此应提高警惕。
“吊白块”的化学名称为甲醛次硫酸氢钠,有强还原性,通常在工业上用作漂白剂。“吊白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分解产生的甲醛,是细胞原浆毒,能使蛋白质凝固,摄入10克即可致人死亡。
与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比,“吊白块”对食品的漂白、防腐效果更明显,价格也更低廉,因此被不良商家在米粉、面食加工中长期使用。两年前,广西主要新闻媒体报道了“吊白块”问题,引起消费者的警觉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但这一现象并未彻底消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