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南京读者周和恩在中山路上的某专业商场购买了一套音响,其中音箱和中置环绕都是“奥瑞牌”,价格为2500元。在购买时,商场营业员以及价格标签上都称其产自英国。回家安装完毕,周和恩才突然发现这套“进口货”上竟然找不到进口商品检验的CCIB标识,也没有配备任何中文说明。同时,周先生发现在自己的购物发票上只有“喇叭单元为英国
产”的说明,因而更为怀疑。
此后他与商家交涉,要求对方要么提供确系进口产品的证明,要么就在发票上写明为英国原装,但营业员却不答应,又急又气的周先生取下了写有“产地英国”的价格标签带走,不久后发现这套产品又被标为“广东产”。至此,周先生认定商家“有鬼”,随即向商场投诉。
在调解中,周先生就产品索赔5000元,误工费、差旅费等12870元,索赔总额达17870元,商家则认为周先生“要价太高”,调解便不了了之。此次,周先生找到本报志愿者,请求他们的帮助。昨日,两位志愿者在商场调阅了商家提供的相关手续,发现这套音响产品中的确有几项没有履行必备的报关手续。为了让这例消费投诉最终能够得到解决,两位志愿者建议消费者按消法的规定要求退还货款、要求双倍赔偿,至于“精神赔偿”则由消费者和商家进一步商谈。商场接受了这个调解建议。
这例投诉纠纷“起死回生”后,志愿者小洪感慨颇深,她认为消费者维权应该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就容易把正常的维权活动逼上死角。本报记者杨晓梅
闁哄倻澧楀顔炬媰閿斾勘浠涢柨娑欑煯閹广垺鎷呴弴鐔告毆閻犳劕缍婇。鈺伱圭€n亜鍏婄紒浣靛妺缁变即宕ㄥΟ鑲╂惣妤犵偛鐏濋幉锟犳儍閸℃洝绀嬮悹鍥х墦閻涖儵鏁嶅畝鍐惧殲闁告洖銇樼粭鍌濄亹閹垮嫮纾�闁绘劗鎳撻崵顔芥交濞戞ê寮抽悹鍥烽檮閸庯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