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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数额大小写不一致 储户银行谁之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07日 16:42 北京晚报
在许多储户的眼里,银行是不会犯错误的。因此,即使产生了纠纷,一些人也就采取了忍让的态度。殊不知,当你走进银行,选择某一种存款凭证,填入相关的内容并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之后,即发出了“要约”。银行受理该凭证并据此接受了存款、签发存单(存折)的行为即是“承诺”。储户拿到存单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便宣告成立,同时也都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储户都享有哪些权利?一旦与银行发生纠纷后,储户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从今天起,本版将就此话题进行连续报道。
存款数额大小写不一致,谁之过?
吴先生到某银行存款,银行开出一张大写为玖仟元、小写为900元的定期储蓄存单,当时吴先生和银行工作人员都未注意到这一差错。当一年后存单到期,吴先生手拿存单去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以工作疏漏、错将“玖佰元”写为“玖仟元”为由,只付给吴先生900元本金及利息。吴先生则坚决要求按照存单大写玖仟元金额兑付本息。在与银行几经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只得向法院求助。法院依法受理后认为: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吴先生存单上存款数额大小写不一致,且事后又未更正,中国人民银行对此曾有明确规定:“如果储户手持的存单大写小写金额不一致,经确认没有涂改,但又无法弄清事实,在此情况下,如大写金额大于小写金额,则按大写金额兑付;如果小写金额大于大写金额,则应按照小写金额兑付。”据此规定,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吴先生9000元本金。(章柳本报记者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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