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报道:本报《九民工爬上塔吊讨欠薪》一文发表后(见6日本版“今日连线”相关报道),引来了广泛关注。民工走下塔吊后结果如何?记者就此追踪采访。
5日爬塔吊的9人之一曹先生告诉记者,到6日下午4时左右,广州大学城建设工程指挥部的承诺兑现,所有工人都拿到了工钱,但爬塔吊的民工被处以每人1000元的罚款,此外还有4名民工被警方带走。
为什么既要罚款又要拉人?据民工所在班组负责人说,5日下午很多工作都不得不停下来,影响了工程进展,所以公司对他们实施了罚款;而被警方带走的4个人还在当天拉断电闸,导致所有工程全部瘫痪,他们已被拘留。
记者随后致电该建筑公司总经理冼先生,冼经理表示,开工以来大学城的运作资金一直非常充裕,农民工的工资都能按时发放到班组。这次事件主要是因为班组在招工时说错了发工资的时间,以致工人们误认为发工资的时间已过。之所以要对相关民工进行处罚,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影响了生产,也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昨天晚些时候,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山大学社会学教授蔡禾,蔡教授表示,民工爬塔吊讨工资情有可原,但由于他们爬上塔吊及拉断电闸,正常的施工势必受到影响,其损失可能远远大于他们所讨要的工资额,属于侵犯公共利益行为,所以他们受到处罚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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