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违规携款出境案今年大增 人均携带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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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17:2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日前,中国籍旅客刘某前往香港,查验过程中海关人员发现该旅客事先将美元分别藏匿于其人身及拉杆箱底部和手提包内,现金总计20万美元。据交代,他十分了解国家对于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为了逃避监管才利用此种方式携款出境。 今年北京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货币出境案大增。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共查获案件381起,案值约合人民币9165万元,人均携带24万元,比去年全年货币案件总案值增长38%。
链接携带外汇、人民币相关规定 海关人员解释说,我国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根据规定,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并带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另外,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出境的旅客需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于江 傅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