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疗机构成为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主要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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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16: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1月10日电(记者王炤坤、武敌)山西太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最近公布的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的案件中,有66.7%涉及各级医疗机构,占到所查处案件的三分之二。 为保证太原市市民的用药安全、打击不法行为,太原市药监局8日对山西省中医药学会综合门诊部等10家医疗机构制售和使用假劣药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了严惩
据太原市药监局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为了加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太原市药监局先后查处了一批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案件,在所查处的案件中,有66.7%的案件涉及各级诊所、门诊部和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目前,这些医疗机构已经成为药品问题最突出的场所,同时也成为了药品监督管理的重点,而非平常老百姓认为的一般药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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