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姚迪记者蔡美萍)江苏省质量技监局近日决定,明年起正式开展“产品质量指数”编制工作,实施全新产品质量指数评价体系。
“产品质量指数”是评价一个地区产品实物质量水平随着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是产品销售收入为权数所反映的产品质量综合合格情况。它是反映地区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质量指标,是不同产品合格率的综合水平,其按年度计算的变动率可以用来反映产品质量总体水
平的变化。
目前质量技监部门在用的质量指标是:“质量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质量稳定提高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6项指标。江苏省质量技监局认为,这6项指标中,只有“质量等级品率、质量稳定提高率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与产品实物质量有关,而其他3项指标都与产品实物质量水平无关。“质量等级品率”虽然与产品实物质量有关,但由于对产品质量分类工作由企业自行确定,且国家分等标准不全,很难断定产品的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等级标准的要求,缺乏实用价值。“质量稳定提高率”指标横向不可比,是企业自报性指标,缺乏说服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虽是反映产品实物质量指标,但由于只与产品抽查批次有关,与产品市场占有率无关,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产品质量状况,难以正确引导消费。
江苏省新拟定的产品质量指标体系中,保留现行的“产品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指标,用一个新指标取代“质量稳定提高率”,取消其余4个质量指标。这个新的质量指标称为“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简称为“产品质量指数”。据介绍,新的产品质量指数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客观性、导向性、可行性、继承性等特点。
有关人士表示,江苏省建立新的产品质量指数统计指标是为了体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产品质量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能更加客观地引导消费,可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为江苏省经济运行质量分析提供科学的质量数据。
专业人士举例说,如果全省某类产品生产企业有100家,每家企业抽查一个批次的产品,其中有10家生产的该类产品销售量占全省100家企业的80%,也就是其市场占有率是80%。假定另外90家企业产品抽查结果都不合格,按现行批次合格率统计其合格率为10%,这显然是不科学的。若考虑市场占有率,其合格率为80%,这一结果显然更符合客观实际。
作者:姚 迪 记者蔡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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