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泔水油重用 南京依法查处火锅店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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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1月4日电(记者徐机玲)南京市政府4日举行新媒发布会通报,经媒体曝光的南京3家"傣妹"火锅连锁店提炼泔水油重新使用的违法行为已查实,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依法对"傣妹"及非法食品加工点予以取缔、销毁违法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调查,南京"傣妹"秦淮店、瞻园路店和海棠里店3家连锁店,分别于今年8月21日
根据调查事实,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邺分局11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取缔该非法食品加工点,并罚款35万元。南京市秦淮区、鼓楼区卫生局拟依法对3家"傣妹"火锅连锁店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违法食品原料,没收并销毁违法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34080元),并处以罚款(共计93632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处罚均按法定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傣妹"事件发生后,南京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对全市火锅店进行拉网监督检查,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据市政府通报,南京市今年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已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394起,涉案金额2515万元,取缔无证照经营1903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