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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66…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8:21 中国质量报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2004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修改稿)。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我局决定就条例修改稿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2004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二、报名条件

  (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
听证会。

  (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

  (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10人,旁听人数为20人左右。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4年11月3日至10日办公时间。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联系人:孔颖联系电话:010-82262137传真:010-82260107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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