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律师质疑人保车险新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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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1:20 北京日报 | ||||||||
“500元以下不赔”是霸王条款 本报讯 (记者 孟为) 昨天,人保开始执行的车损低于500元不赔的新条款,引起轩然大波。中消协律师团资深律师就直指新条款是“霸王条款”。记者随后采访了其它保险公司,平安、太保都表示“不会跟进薄?p> “北京交通那么拥堵,发生概率最多的不就是小剐小蹭?如果小事故不赔,每年不是白交2000多元的保费了!”一些车主对“500元以下不赔
“这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强加给车主的霸王条款。”中消协律师团资深律师邱宝昌明确向记者表示。他说,这是未与投保人协商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通过合同里的免责条款,免除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投保人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实施这样的条款将带来不利的后果。邱律师说,如果损失不到500元,投保人可能就会有“再撞狠一点”的心态;另外,投保人还可能同修理厂勾结,虚报损失。其结果不仅对社会资源配置不利,而且对社会风气产生毒害。 记者了解到,太保车险还没有绝对免赔的条款,平安则设计了300元、500元多个档次的免赔额度,客户自愿选择,费率会有不小的优惠。相比之下,人保“500元以下不赔,要想获赔就加钱”是有强买强卖的味道。平安、太保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对于人保的新条款并不打算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