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加企业养老金 2003年底前退休者均可享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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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10: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孙宇挺) 记者今天从劳动保障部获悉,中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始启动。目前,各地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落实。 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今天在此间说,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从二00四年七月一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水平按照当地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确定,并要求继续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据介绍,九月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超过一点六亿人,比去年底增加五百五十六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约为一点二亿人,参保离退休人员约为四千万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两千五百六十六亿元,其中征缴收入两千一百七十三亿元,同比增收百分之十八点四;企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两千两百一十六亿元,增支百分之十点五,继续保持增收大于增支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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