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萍)9月23日,在本报投诉维权中心协调下,扬州市引江发电设备厂与山西灵石县中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终于就柴油发电机组产品投诉问题达成协议。
2003年12月,山西灵石县中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花39万元购进扬州市引江发电设备厂生产的250kW和200kW柴油发电机组各1台。今年1月两台发电机组正式调试使用,但正常工作3天时间,250kW发电机组就出现水温表、油温表不动,温度高、废气大等现象,多次
维修甚至大修后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产生。8月初又出现无怠速、直接高速启动等新问题。
8月11日,本报投诉维权中心受理了该投诉,及时与扬州市引江发电设备厂取得联系。厂方于8月24日致函本报投诉维权中心称,该用户机房没有良好通风条件,又没有按照柴油发电机组的操作规程操作。接到投诉函后,公司为用户进行了机组部件更换,目前故障已排除,机组正常工作。厂方还为该机组延长保修期6个月,并免去用户3万元配件费等相关费用。
作者:记者 陈萍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