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前贫困中小学生将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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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8: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齐中熙)我国将分年度对贫困学生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到2007年以前使所有家庭经济贫困的中小学生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这是记者从2 8日由财政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说,从2004年秋季起,中央财政把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2400多万名中小学生,一些地区较好地落实了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责任。针对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中央调整出台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安排特困大学生生活补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中央直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承办银行,将助学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贫困大学生手中,并安排财政资金资助特困大学生。 两部门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不折不扣地按照中央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标准和确定的贫困生人数,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教材实行政府采购,加快教材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同时,各地要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确保今年年底前把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两部门还要求,各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特困大学生的生活补助,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收费的10%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并与财政资金相结合,共同建立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