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买商险开始清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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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7:2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佳)单位为了给职工谋福利,私自购买商业类保险,这种做法将被严令禁止,并于11月3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清退。这是记者从市财政局得到的消息。 “与全国各省市比起来,北京这类问题并不普遍,只是个别单位存在。”上午市财政局金融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1年时本市已进行过此类清退整顿。
专家评价说,公款购买商业类保险不仅会造成企业偷漏税,还会滋生腐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对公款为个人买商业保险进行清退很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