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到医院看病,拿了100多元的药,回家一看说明书,才知自己有禁忌症,不能服用。找到院方要求退换时,才知需要一系列复杂繁琐的审批手续,直至院长签字方可退掉。无奈之下,只好将药送人了事。
无独有偶。笔者帮人到药店买药,一不留神买错了,第二天拿着发票和完好无损的药品去退换,却被告知:“早已开票入账,不能退换。”营业员还不忘补上一句:“又不是在
商场买东西,哪有退药的?”
类似的经历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令人不解的是,药品虽然特殊,但终究也属商品之列,为什么不能退呢?在商场购物,如果回家后用着不合适,回到商场就能更换乃至退掉。这样的服务真让人舒心。而我们的药店、医院呢?即使你没打开包装,即使你才买了半天,甚至刚刚付款取货,如果发现不合适想退换时,也是比登天还难。说到底,还是药品销售行业垄断性强,“你爱买不买,反正我不愁生存”,没有竞争压力去改进服务。许多药店、医院仍然死抱着高高在上的旧观念,不区分具体情况就武断地认为“买卖两清,概不退换”。这样,不仅给患者造成无谓的经济损失,而且伤了广大群众的心,让人心里憋了一口气。
如今,医疗技术飞速发展,药品种类也越来越多,谁也难免看错病,买错药。药品也是商品,患者首先是消费者。作为药品经营者,有责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量为患者省下点钱,多提供些方便。在药品最终包装未打开、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如果购药时间不长,应当允许消费者凭发票予以退换。这样,药店、医院添了些麻烦,消费者却能省下一笔可观的支出,经营者的品牌、信誉也能树立起来。要知道,消费者的信赖是企业兴旺的源泉。药店、医院的经营者,不妨学学普通商品零售业,对药品实行有条件退换,给群众提供一些方便。这样,从长远看,对药店、医院自身也是有利的。
作者:赵华英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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