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常常搅得消费世界不得安宁。可别小瞧了这张薄纸儿,眼下它的“能耐”越来越大,动辄闹纠纷,惹官司。比方最近有位秉性执着的乘客,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火车上的买卖为何不开发票?虽然该官司目前尚未结案,但起码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关于发票还真有“学问”。
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消费者,要具备识别真假发票的本领。由于卖假发票的生意一
直很火,迫使各方人士要练就自己的“火眼金睛”。当商家开具发票时,消费者应予以认真核实。从发票的制式到单位印章,一样也不能少。
第二项,认真填写发票内容。需要从日期、品名、型号以及其他消费内容,一项项地细细写来。前不久,一位消费者便遇到此类麻烦。他在超市购买电器,只因产品型号未写清楚,发现质量问题后前去“理论”,那家超市居然以此为由拒绝退货。眼看没辙,这位老兄只好又麻烦了一回法院。似这般买一样东西上一回法院的经历,想必谁也不乐意拥有。
第三,在请店方开具发票时,消费者态度要坚决而顽强,不可轻易妥协。我们都曾有过遭遇:当索要发票时,人家动辄以“发票用完了”或“开发票的人暂时不在”等借口推辞,以期得到顾客的“宽宏大量”。还有更狡猾的呢,最近报载,有家饭馆竟以不开发票可以添个菜的手段来诱惑食客。到了这个时刻,我们切不可贪小利而坏大义,接受“贿赂”而忘了发票。
现在,一些大城市里实行有奖发票,这显然是鼓励消费者使用发票的好办法,只是形式上搞得有点儿繁琐。以北京为例,虽然中奖率较高,但顾客往往第一回很难抽中,偏要搞什么二次抽奖。这样一来,致使许多人由于怕麻烦而放弃了。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更为简便的方法,只有让消费者得到实惠,政府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日常生活中的许多不如意,有些正是由于咱们的马虎大意、顾及面子和不好意思所致,最后经常会以伤害自己的权益为代价。在此不妨看看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因而向出卖人索要购货凭证,不仅是买受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关系到买受人在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中能否提出权利主张的关键。听好了吧?无论从人情或法律的角度,这都是你所拥有的神圣权利。
因此,在购物消费之后,请您一定要向店家理直气壮地说:“拜托,请开具发票。”
作者:林 鸣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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