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关注山东众旺“消费储值” > 正文
 

消费储值花头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07:01 新闻晨报

  记者 诸达鹤

  晨报讯市消保委昨天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向“消费储值”投资。如发现有运营商、加盟商利用“消费储值”活动行欺骗之实,或借机推销劣质和滞销商品,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消保委投诉。

  市消保委指出,从表面上看,“消费储值”的运营模式很简单,即消费者在加盟商处购买运营公司的“消费储值”,根据加盟商确定的计点率获得相应的积分点数,达到一定积分点数时可获得奖励,而且加盟商还承诺,消费者花出去的钱可以去而复返,可能返还一部分,也可能全部返还,甚至还可能超额返还。

  由于存在“依靠消费来赚钱”这样的承诺,“消费储值”极容易诱发消费者的“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

  另一方面,“消费储值”运营公司承诺的“消费返利”实际上是一种赠予性质的奖励。我国《合同法》对“赠予”行为的规定是:“赠予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由此可见,“消费储值”所获奖励在运营公司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公司可以不再履行赠予或奖励义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为“消费储值”进行的消费就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同时还可能会出现一些加盟商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推销劣质、滞销商品的现象,甚至发展为变相传销。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中国国际通讯技术展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南方周末内地创富榜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凤凰卫视中华环姐大赛
高峰那英情感风波
狼的诱惑-终结版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