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之前先堵漏洞 倒卖个人资料罚到他怕!
一些专业人士和读者致电本报谈个人资料被泄露问题
本报讯 记者汪令来、黄海云报道:“客户个人资料地下交易由来已久”,本报有关个人资料被泄露滥用的报道,让不少人“恍然大悟”:刚买了新房,就有中介询问旧房是否
出售;宝宝刚出生,就有人询问:要不要体检或保健服务?保险人员来电推销,对你知名知姓知根知底———原来是有人“窃用”了我的个人信息!对此,一些专业人士和读者这两天来电本报,希望尽快立法禁止滥用个人资料,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暴露出管理上漏洞
个人资料被“批发”,有这类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一位在金融圈里浸淫颇久的资深人士说,以信用卡客户资料泄露为例,就暴露出管理漏洞。据了解,大部分发卡机构都会将发卡业务,外包给一些专门拓展客户的公司。而这些公司通常又从社会上招聘大量业务员,仅以业绩论酬,却缺乏对业务员的管理,久而久之使倒卖资料易如反掌。
该人士建议,对一些对个人资料需求较多的行业,应对操作者推行执业信誉资质管理制度,“比如设一个全国统一号码的资格证书,一旦出现有倒卖资料行为的马上进入‘黑名单’,在这一行里永不录用。”至于保险、房地产、医疗等其他行业的客户拓展人员,也可以参照类似的做法。
隐私权已引起重视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即便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仍不足以限制“倒卖”。唯一的办法就是立法保护个人资料及隐私。
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袁古洁教授认为,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操作性强的针对个人资料(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不过,类似隐私权的保护已引起广泛的重视。全国人大正在起草的《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就增加了“收集、储存和公布自然人隐私资料应征得本人同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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