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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今后北京机动车不再负全责(多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 00:16  CCTV经济半小时

  

经济半小时:今后北京机动车不再负全责(多图)(2)

图片为法庭审理撞人案 由CCTV《经济半小时》提供

  前面我们看到,一个醉酒的司机,驾驶奥迪车闯入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造成了5死3伤的惨剧。受害者家属按照新交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提出了180万的高额赔偿。昨天,这起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庭审现场的情况。

  调查:奥迪车赔偿案

  由于这起案件是按照新交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提起的诉讼,索赔总金额高达到180万,因此引起了人们格外的关注。

  这起交通肇事事故共造成5死3伤,分成8个案子进行诉讼。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的死亡赔偿金计算都由10年改为20年,原告方提出的5名死者的赔偿金最低27万,最高44万,总金额达到了180万。

  在现场,记者看到死者家属及伤者坐满了旁听席。庭审一开始,三家被告便表示拒绝赔偿。被告永达房地产公司代理人表示:“肇事的车辆和我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连带关系,由此可见,原告诉请我公司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肇事车原车主胡某代理人说:“战传保有合法取得的驾驶证,并有驾驶能力,所以答辩人将车借给战传保使用并无过错,至于是酒后驾车是个人行为,和答辩人无关。”

  在高额的赔偿金面前,三家被告都极力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责任。那么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肇事司机借来的车到底归属于谁。

  肇事车的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是永达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胡某;而胡某称车辆是他买来放在单位用的。

  这样一来,出现了一个令受害人家属没有想到的局面,那就是,他们在失去亲人后,又将面对经济损失由谁来赔的难题。

  从刚才庭审的情况来看,目前这起奥迪撞人案,尽管索赔金额很高,但很可能会陷入无人可赔的僵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项,第一是丧葬费,第二项是死亡赔偿金。第三项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近期公布的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户口居民最高赔偿额可以达到85万元,而农村户口最高赔偿额最高是15万元,这和以前的旧交法相比,赔偿额高出了两倍以上。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讲,提高赔偿额可以体现对生命的重视,而在实施过程中,这样的规定又面临哪些具体问题呢?今天我们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他参与过新交法的制定。

  专访:

  记者:从刚才的节目当中,我有一个感觉,似乎是原告很难拿到足够的赔偿,总体上看虽然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巨大,提出的赔偿数额也巨大,但是到底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马怀德:还是要看具体的加害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本身的财产状况,以及他与车主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这一系列因素综合来考评。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肇事的司机的单位,应该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马怀德:如果车辆是单位所有的,或者单位指使这个副总经理,去执行公务,履行公务,为工作业务去驾车行驶的话,造成了这种损失,我想单位是要要承担责任的,这当中还有一个被告,他就是借车给肇事人的车主。

  记者: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他应该来承担责任?

  马怀德:车主我把我的车借给别人去开,原则上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你把车借给了一个没有证照的人,或者说是车主看到别人,是醉酒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别人去开,肇事人他自己也死亡了。

  记者:那么现在他的妻子成为这个被告,那么她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这个赔偿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呢?

  马怀德:我想只能是,以他(妻子)可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去安排,受害人的损失赔偿问题,如果他(肇事司机)的家属,所承担的遗产的限额很低,或者说遗产的数额很低,不能满足原告的。

  记者:赔偿请求额的话,那么我想他的家属,也承担不了多少责任,也没办法承担太多责任,很有可能受害者,还是拿不到足够的赔偿。

  马怀德:对,我想差得很远,因为受害者,现在赔偿要求是 180万,我想跟真正他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相比的话,差距一定会很大。

  记者:那你觉得这样公平吗?

  马怀德:不是很公平,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情况可能会经常发生,尤其是一些重大的伤亡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的时候,受害人确确实实很难得到有效的赔偿,那么如果要是说,解决这种不公平的话,有可能出路在什么地方,要完善我们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也就是当赔偿,事故发生之后,我们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救助基金,也就即使没有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这个救助基金,应该发挥作用,及时地解救伤员,保障受害人受伤人员,能够得到相应的,这种医疗或者救护。

  一些司机朋友告诉我,现在开车的风险越来越大,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大大提高了,而配套的保险办法却迟迟没有出来。在今天北京市人大表决新交规的时候,关于是否强制实行第三者责任险,成了大家讨论的焦点。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到底能不能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呢?

  我们看到,提高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后,如何赔?谁来赔?赔多少?引发了很多争议。让我们再来看看5月1日新交法实施后北京市的第一案:今年的5月9日,北京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这起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北京南二环路的菜户营桥主路,5月9日晚上9点左右,四川来北京务工的吴军发和妻子,在横穿全封闭的南二环菜户营桥主路时,他的妻子曹志秀被一辆在内侧车道行驶的奥拓车撞倒,当场死亡。车祸之后,事故双方对当时的情景,各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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