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酒楼消费小纠纷,引出一个人们司空见惯而又从未深究的话题
本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郑创彬、吉小江报道:“自己花了钱买了啤酒,喝完后酒瓶为什么不能带走?”昨天,读者唐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对广州解放路北味×饭店“只卖啤酒不卖瓶”的“行规”提出质疑。
饭店不卖瓶子只卖酒?
唐先生日前和几位朋友在这家东北风味的饭店聚餐,当晚他们点了20瓶标价10元的珠江纯生瓶装啤酒。结账时,望着桌上的啤酒瓶,有朋友提出将啤酒瓶折换成钱替代部分菜金,服务员告诉他们:“饭店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饭店只卖酒不卖瓶子。”
唐先生故意提出:“我花钱买了酒,酒瓶也应该属于我,能否把啤酒瓶带走?”服务员扑哧一笑,对唐先生说:“你真会说笑,你这一餐消费了800多元,还在乎这几个空啤酒瓶吗?”饭店部长也表示:从来没有客人要求带走啤酒瓶子,在饭店消费啤酒不能带走酒瓶,是很多饭店的行规。
唐先生对此表示疑惑。他认为如果在超市,自己花了钱买了同样的酒,包括酒瓶都是属于自己的。饭店的酒水价格一般比超市或商店贵,为什么在饭店花了高价只能买到酒,而不能买到酒瓶呢?
酒瓶属于饭店是行规?
昨天,记者对市内的多家酒家、饭店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酒楼、饭店服务员上酒、斟酒或埋单的时候都不询问顾客空瓶如何处置,更不允许带走酒瓶。大部分服务员认为顾客在酒店消费啤酒,空啤酒瓶是属于酒店的,这已经成为一种消费习惯和行规了。
环市路一家川菜馆的服务员小李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分店,饭店的啤酒都是总店派发下来的,空瓶连同纸箱都要退回总店,如果空瓶子被顾客拿走了,自己要找另外的空瓶来凑数。天河路一家海鲜酒楼的部长则表示,顾客点的酒,对于那些精致的酒瓶,如果客人提出要带走,酒店不会阻拦,但空啤酒瓶不值钱,一般没有顾客要求拿走。
可以带走不能抵菜金!
对此,法律专家饶女士表示,酒楼只卖啤酒不卖酒瓶,早已司空见惯。像唐先生这样真正提出这一维权要求,还是头一次听说。
饶女士认为,顾客在酒楼消费的酒水同在商店、超市购买的酒水从性质上来讲是一样的,除了酒楼明示酒价不包含酒瓶,那么买了啤酒,啤酒瓶的所有权是属于消费者的,酒店有权拒绝顾客用酒瓶折抵菜金,但不允许顾客带走酒瓶则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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