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人:祝先生
报料时间:昨天
报料内容:前天下班后,我们一家三口被自家的防盗门“拒之门外”,卖门的商家也不来修,通过“110”请来的修锁师傅也打不开门,被折腾得疲惫不堪的一家人最后只得在宾
馆里住了一夜。
记者鲍云洁核实报道:昨天一大早,祝先生就赶到当初购买此门的经销点———位于现代门窗市场的鑫源门业。他无奈地告诉记者:千呼万唤了一个晚上,也等不来这里的维修人员,今天只好亲自登门来交涉了。
一个月内连坏两次
祝先生家的“郎峰”牌防盗门是今年5月份买的,9月中旬时这扇门就已经坏过一次。当时鑫源门业的维修师傅修好后告诉他,问题已经彻底解决,叫他不必再担心。谁知前天傍晚这门又打不开了。当时祝先生再次打电话给商家。接电话的商家负责人问明情况后记下了他的电话,并告诉他维修师傅已经下班了,所以要先联系一下再给答复。谁知此后便音讯全无,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随后,祝先生又通过“110”请来修锁师傅。对方告诉他,这扇防盗门有质量问题,现在用正常的办法根本无法打开,如果破坏性地打开,到时和商家交涉就难以确定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破坏。无奈,祝先生一家人只得到附近的宾馆住了一宿。
一天内赶到就算修理及时?
昨天负责处理此事的商家负责人告诉记者,“郎峰”牌防盗门只是他们经营的品牌之一,所以他们只负责修理或者更换出现问题的产品,不会承担祝先生一家的住宿费用。此外,他还反复强调,他们公司的承诺是“如果门锁打不开,他们的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赶到抢修”,现在24小时还没到,他们已经派人去修理,公司并没有违背自己的承诺,所以不应赔偿。
经销商不应推卸责任
对此,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应义龙副主任告诉记者,“谁经销谁负责”是《消费者保护法》的主要精神之一,经销商绝不能因为自己不是产品生产者就拒绝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因为防盗门也在“三包”规定之列,所以商家除了有及时抢修的承诺,也有保证质量的承诺,因此不能以没有超出承诺时间而拒绝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带来的延伸损失。他表示,商家的说法是在推卸责任。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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