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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虚拟财产也是犯罪 两少年被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8:4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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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杨永浩岳赞)今年刚刚17岁的小强和小亮没有想到,自己抢劫网络世界里的“虚拟宠物”,竟然也触犯了法律,被石景山区检察院送上了法庭。日前,法院判处小强有期徒刑6个月,从犯小亮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小强和小亮是邻居,平时总在一起联网打电子游戏。两人的零用钱大部分用来买充值卡,还经常入不敷出。为了能在虚拟世界里“纵横驰骋”,6月8日傍晚,小强约一个网友
在一个小树林里见面并谎称要高价买他的“虚拟宠物”。在小强和小亮的威胁下,受骗的网友说出了网络游戏账号和“虚拟宠物”密码。两人随即将价值594元的三个“虚拟宠物”过户到自己名下。

   据检察官讲,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抢劫行为的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财物,抢劫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宠物”、“武器装备”等虚拟财产也同样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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