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百名业主状告康王商城获赔1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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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5:4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东南亚最大地下商城逾期交楼案尘埃落定 本报讯 记者张伟湘报道:号称东南亚最大的地下商业城(资讯 行情 论坛)———广州康王商业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最近终于尘埃落定。广州市中级法院通过一系列终审判决支持了业主的诉讼请求。记者获悉,依据判决,约200名业主将从发展商处获赔迟延交楼违约金1000多万元!其中,获赔最多的业主潘某可得违约金74万余元,其余业主获得的违约金
该案是广州市乃至广东省迄今终审判决的最大一宗群体性房地产案,此前,因发展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广州市天X庄40多户业主一审获赔400多万元已轰动广东楼市! 据该系列案的业主代理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透露,其代理的130多名业主诉康王商业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第一批起诉的案件均有了结果,二审时除了个别案件开发商撤诉外,其余案件广州市中级法院大都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近日,业主们已陆续领取判决书,正委托律师办理执行。 发展商逾期交楼被诉 康王商业城位于广州市陈家祠附近,约筹备兴建于1998年,总建筑面积达4.8万平方米。早期负一层的部分商铺被分散出售,据说后来发展商为了整体经营管理的规划,与业主们协商并达成协议,将商铺集中统一招租。 据说,康王商业城的独特之处在于打造广州市首家集地铁交通、休闲购物与旅游产业于一身的商业物业。但是,业主们对发展商逾期交楼,又未能兑现其招商时的种种承诺不满,于是在2003年8月陆续诉至法院。 该系列案多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记者辗转得到的一份一审判决显示,一位李姓业主起诉称,2000年12月,其与康王商业城的发展商华康地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商铺,面积约为13.2平方米,总金额为39.909万元,交铺期限为2001年10月31日前,交楼条件为商铺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附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该业主按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发展商却没有提供符合交楼条件的相关文件。而且,康王商业城的公共部分装修标准与发展商当初在宣传资料中的承诺和预售合同不符,商业城没有停车场、小火车导轨、各国风情特色经典建筑等设施。 因此,该业主起诉要求发展商支付逾期交楼的违约金12万余元。 法院:发展商不能免责 发展商在庭上提出,康王商业城延期交楼主要是政府部门要求其对原定的规划、设计作出重大变更。但是,法院认为,商业城出入口的设计图纸变更是由于发展商自身原因所致,不属于政府行为,不能免责。 法院认为,按照《广州市商品房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商铺无需进行综合验收,因此,康王商业城的负一层在2003年3月25日经验收后,已符合交付使用条件,而发展商未按合同约定交楼,已构成迟延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其他业主的诉讼中,一审法院判决基本相似。而广州市中级法院基本予以维持。 违约金:同期贷款利率1.2倍 发展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交铺期限在2001年10月31日前。据此,法院终审判决,发展商须按如下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从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4月29日止,按原告已付房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2倍的标准计算,从2002年4月30日至2003年10月1日止,按已付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案件链接] 2003年8月,百名业主诉康王商业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爆发,该案被称为“东南亚最大地下商城案”,其涉案人数之多,难度之大,迄今无二。康王商业城作为东南亚最大的地下商业城,又称国防工程、政府工程,是荔湾区最大的工程项目,得到政府的全力支持。但由于不能按时交楼,广大业主忍无可忍,纷纷要求发展商承担责任。 该纠纷经历过多场交涉。首先是业主们不断申诉,投诉;之后是委托律师向发展商发函;再次是部分业主率先起诉发展商。但一年过去,还是没有结果。其间,业主代表换了好几届,介入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十多家。最终,案件峰回路转,业主们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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