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存错账户取不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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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10: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成都的王先生讨钱遭遇“规则怪圈” 王先生不慎将6500元现金存到了别人账户上,尽管银行立即冻结这笔存款,可王先生却如终无法拿回这笔钱。 粗心:6500元存进别人账户
据市民王先生称,他在一家私人企业负责收钱,为了方便,老板拿给他一张银行存折。今年9月10日,王准备往该帐户存6500元,他从抽屉里抓起一张存折便匆匆来到双林中横路的一家储蓄所,办完存钱手续他再次检查时,竟发现自己拿错了存折,将6500元现金存在了别人账户上! 而这张存折的主人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胡某,胡某在欠下王家一笔钱后失踪了。这张存折是当初催款时,胡交给王家人的。胡某称有人要向这个账户打进一笔货款,款到账后再告诉密码,让王家取款。哪知王先生拿到存折后,胡某却消失了,钱也一直没到账,存折和卡从此便一直放在王先生家,没想到这回却惹上了麻烦! 王先生连忙请求营业员帮忙,在写了一份冻结申请后,银行将这笔存款予以了冻结。 尴尬:取不到钱的规则怪圈 可时至今日,王先生都没法拿回钱,不得不将自己的私款先取出6500元补给了单位。昨日,王在咨询了众多法律界人士后,开始四处追索这笔存款。 王先生首先来到该储蓄所,该所一名姓樊的负责人表示,“银行已尽最大努力做了协助工作”,但一直无法联系上胡,银行无权凭王先生的一面之辞将钱退给王。王先生向储蓄所提出要胡的个人资料,又被以“银行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为由拒绝。樊建议王向警方报案或到法院起诉,银行届时可根据法律规定提供资料。 于是王来到成华警方报诈骗案,但警方以不构成诈骗为由不予立案。无奈,王先生想向法院起诉,但成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称,按照立案的要求,王必须提供胡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等能够证明胡身份的资料。但胡某已消失了近两年,他到哪里去弄到胡的个人资料? 银行有资料但按规定不能随便提供,没有胡某的资料,所以法院不立案;法院原本可依职权向银行调取相关资料,但由于没有立案,所以不能介入案件调取资料。 昨日他又连续咨询了3个律师,得到的答案都是法院、银行都没错。陷入规则怪圈的王先生深感困惑的是:虽然自己粗心造成了这次麻烦,但法律法规总该有一个解决麻烦的办法吧?王先生希望本报读者能为他指点迷津。 成华立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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