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增医保定点医院 术后治疗费报销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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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8:1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文亚) 今起,市民又多了看病报销医院的选择。上午,北京市医保中心公布了143家医疗机构为北京市第八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增143家医疗机构中综合11家,专科9家,中医5家,对内服务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2家。
其中,新增加的综合医院有:宣武区天桥医院、北京京民医院、北京京北医院、北京城建大柳树门诊部、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新华联门诊部、北京龙禧医院、天通汇仁医院、顺义区法医院、北京康益德医院。专科医院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西城诊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广安门口腔门诊部、北京南洋肿瘤医院、北京三环肿瘤医院、北京东平口腔门诊部、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北京和义哮喘病医院、北京中奥癫痫脑病医院等。 此外,市医保中心今天公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库修改及增补内容(八)》,新增了63种药品异名,增加了可报销药品的种类。该内容从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 益 又讯(记者丁文亚)参保人员手术后进行物理、康复治疗,今后将根据不同疾病治疗在一定期限内报销,超过该期限的治疗费用则不予报销。今天上午,北京市医保中心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标准》的新规定。该规定将从11月1日起执行。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其发病后6个月内的物理、康复治疗费用;因其他疾病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其发病后3个月内物理、康复治疗费用。参保人员手术后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时限自手术后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