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民生消费品三个月不得提价政策杭州遇挑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10:10 现代金报 | |
□记者 张继东 金报讯 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连续三个月消费价格涨幅超4%的地区,老百姓日常用的8大类主要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在今后三个月里不得提价”政策遇到了挑战,昨日,杭州市燃气集团公司将管道液化气的供应价格从每立方米7元提高到9.5元,引来了市民的一片争议。 杭州城东有一万多户的管道液化气用户,他们在听到管道液化气涨价消息后都表示了不理解。家住滨江四区的王先生认为:既然政府规定了管道煤气不得涨价,管道液化气为什么就可以随意涨价呢?用管道煤气还是用管道液化气都是他们定的,我们又没得选择,凭什么就该我们倒霉? 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液化气价格是放开的,不在政府控制之内;但管道液化气是一个新问题,因为是通过管道向全市铺开,具有垄断性;并且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的利益,按理应该在政府控制之内,政策上确实有矛盾。比如天然气这样的新的商品,虽然不在被限制范围,但由于涉及大多数市民利益,我省首批使用天然气的杭州、湖州、长兴、德清4城市物价部门规定要全部举行价格听证会,最后出台的价格都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他表示省物价局已准备向国家发改委打报告,凡通过管道向居民提供的气都应列入政府控制的物价名单之中,不能随意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