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禁售”食用油南宁超市仍在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08:25 中国质量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食用油“新标准”10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食用油外包装上必须同时标明生产工艺、产品等级、原料是否属转基因等核心内容,否则属于“禁售”商品。然而,记者这几天调查发现,“禁售”食用油仍在广西南宁市的一些超市、零售店出现。

  在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的某超市,记者看到这家超市食用油专区销售的“鲁花”“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等知名品牌的花生油、大豆油,基本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在外 包装上标明了生产工艺为“压榨”或“浸出”,原料是否属转基因等三项核心内容。但仍有少数品牌不符合新标准的花生油、调和油,混杂在“新包装”食用油中销售。

  记者在南宁市园湖路、朝阳路的一些超市里,也发现了类似现象。如在朝阳路的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广西柳州生产的某品牌5升包装的食用调和油,外包装上仅标有“纯正花生油”字样,却未标明生产工艺、质量等级及原料是否属转基因等核心内容。而另一品牌的食用调和油虽标明了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大豆,却没有标明质量等级和生产工艺。这些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用油通常是今年8月份以前生产的,超市的销售人员承认是旧包装但强调说质量没有问题。而南宁市内的一些小商店及菜市的粮油摊点,被“禁售”的“旧包装”食用油仍在继续销售。

  作者:徐 文

  (来源:本站原创)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