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上的艺术。上门执法检查一声“你好”,随后介绍身份,说明来意,就拉近了与行政相对人的距离,文明的语言即使对方抱有敌意,也不便于发作。对查出有违法行为的相对人,即使是制假售劣者也不能颐指气使,使用带有侮辱性的字眼,更不能口出脏言;遇到被检查对象是熟人朋友,更要处理好工作和亲情的关系,通过语言上的交流沟通,使其达到配合、支持执法工作的目的。
调查取证中的艺术。调查取证是执法工作必备的重要环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应遵循合法、客观的原则,既要收集对相对人不利的证据,也应收集对相对人有利的证据,特别是当相对人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时,在我们的调查笔录中不应拒绝反映,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利于相对人接受。同时取证工作要全面及时,尽量画好现场检查示意图,对有可能灭失或被转移的证据,要将其固定为书面或图像的证据,必要时,可以使用偷录、偷拍技术来固定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已做出解释,偷录、偷拍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实施调查,与相对人交谈的过程中,抓住行政相对人的心理非常重要。在初步查出问题的基础上,相对人总要寻找一些理由来开脱责任,或隐匿有可能进一步暴露更大问题的证据,这就要求执法人员一是攻破其心理防线;二是要找出其逻辑错误,因为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有权决定调查收集证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勘验,采取保全措施,有足够的力量和时间来找出其谈话中的漏洞和错误及与他人笔录不相符的地方,一名经验老到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现场勘验中就能敏锐地发现那些证据可能对将来的案子定性或进一步深挖扩大战果有帮助而将其固定下来。
处罚中的艺术。一件案子办理最后的效能往往取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率。执法人员在初拟处罚意见时所遇各种干扰是最多的,一句“领导有要求”、“媒体已曝光”能挡不少亲朋好友的说情,一身正气能断绝很多相对人小恩小惠的拉拢。借助于司法的强制力,即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作者单位:湖北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李晓农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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