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强制性国标出台 调和油为何依然老面孔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 15:39 新民晚报 |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粮食局联合组织制定的食用油新国标,国庆起已正式实施,按理说,凡外包装标示未达新标的,均将禁售,但假日里逛市场选购各类瓶装桶装油的市民却仍感困惑:为何调和油的外包装依然还是老面孔? 所谓的“老面孔”,指的是其外包装标示仍未按食用油新标准标清其生产工艺,以及品质等级。但若以市场份额来讲,以往调和油销售量素来占了食用油总销售量的大半壁江 山,所以如今的“依然故我”很自然就引起买家的关注,甚至黄金周里便有消费者发出电话投诉,为此特请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等专家为您释疑解惑——调和油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油,目前在国外并没有这个品种,人家一般是玉米油、橄榄油和葵花油等,再大众化一点的就是大豆油。国内原本属企业为迎合广东和沿海地区的食用油消费习惯而开发的,结果“喧宾夺主”在全国市场四面开花,但由于是多种单品油的混合,如有3种、7种、8种甚至多达12种的,每种油的比例也不一致,所以制定相关标准就非常困难。 换言之,国庆出台的食用油强制性新国标,其实是针对花生油和大豆油两大品种的,调和油的生产目前还尚未拟出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而只能由企业各自使用自己的企标。据介绍新国标出台后,一些负责任的品牌厂商目前已在自家的调和油产品标签里,增注了产品所使用的花生油或大豆油的等级、比例等情况,以示“透明”。 若在调和油生产中大量添加价格相对低廉的色拉油,成本下降了,受损的就是不明细底的消费者,显然调和油不应游离于国标之外。为此,行家们呼吁,强化对在销调和油的质量监管并力争早日结束“油糊涂”,应尽快摆上议事日程。 本报记者 习慧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