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新的食用油标准明确要求我国生产销售的食用大豆油、花生油产品必须明示原料来源、加工工艺,同时新标准还对食用油的等级划分和命名方式做了规定,并调整了部分质量指标,使其与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业内人士强调此次新标准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以前的食用油存在着质量问题,事实上
新标准的出台是出于规范行业生产和提高消费者知情权的考虑,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和更安全、更健康的消费环境。
看产品品质海狮集团市场部的戴洪印先生这样解读新标准:食用植物油统一采用以单一的原料名称对产品命名的方式,禁止将与用途、工艺等有关的词语用在产品名称中,不同原料的食用油分别根据产品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而原先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的等级划分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迷惑,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色拉油、高级烹调油的差别。现在只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消费者很容易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究竟品质如何。
认加工工艺新标准还要求,产品标签中要明确标识出加工工艺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压榨法”和“浸出法”是食用油的两种基本制作工艺。前者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全过程不涉及任何化学添加剂,保证产品安全、卫生、无污染,天然营养不受破坏。而“浸出法”则采用溶剂油(六号轻汽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经过“六脱”工艺(即脱脂、脱胶、脱水、脱色、脱臭、脱酸)加工而成,它的优势在于杂质祛除彻底,但营养价值也会有所损失。
查原料产地消费者还将在产品标签上看见原料产地,原料是否为转基因的标识,这也是新标准的规定。上海市营养学会蒋家副理事长指出,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体有害,目前在生物界还没有任何定论,国外通行的做法是将食物成分直接标注出来(其中是否包含转基因原料),由顾客自行选择决定,新标准也沿用这一做法,让消费者对购买的产品有更多的知情权。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新标准还对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最低等级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强制规定,比如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
对产品知情权的把握实际上也意味着消费者有了更多的健康选择权。过去消费者在选择食用油时通常是根据颜色、透明度这样一些模糊元素来挑选,而新标准让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心中有数,老百姓可以按照自己的健康需求来选择不同品质的食用油。
实际上,新标准制定的质量指标对国内的各大食用油生产企业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各大型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标准早就超出了“旧标准”,而那些产品质量较低、设备落后、滥竽充数的小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新标准保证了食用油市场的安全性和健康性,降低了消费者因购买劣质油而带来的健康风险。
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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