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谢孝国、实习生 冯振荣 报道
国家规定从今天起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油必须实施新的注释标准,有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旧标食用油还能不能食用和销售?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并走马羊城超市,探视食用油销售情况。
商家:情况不同做法不同
记者昨天走访了好又多、百佳、万佳、吉之岛、家乐福几家较大的超市,发现吉之岛在前一段时间就已经把旧标准的食用油全部撤换,而在其它几家超市则还能买到旧标准的食用油。记者还注意到,几家超市在促销旧标准的食用油。其中一家的店员解释说,他们会在“十一”期间更换新标准的食用油,但因为10月份前生产的旧标油和新标准的食用油质量一样,所以在保质期内旧标食用油仍可食用。
记者也采访了一些便利店和小店,一家便利店的职员说,便利店的食用油一般都很少人买,所以就没有注意这方面的内容,更不会知道食用油的新规定。小店和便利店的情况一样,经营小店的张老板说,他们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至于如何处理旧标准的食用油,他说肯定要继续卖,因为不卖就亏钱。
厂家:旧标准油可继续卖
广州狮球唛公司销售部的罗小姐表示,他们公司在8月份就把全国的狮球唛都更换成新标准的包装。另外,他们也咨询过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用油都必须按照新标准包装,不按照新标准的不能销售,但是10月1日以前生产的旧标油只要质量没有问题,还可以继续销售。
中山鹰唛公司市场部冼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食用油包装将在今天更换成新标准,所以市场上会有两种标准的鹰唛食用油存在。和狮球唛公司一样,他们也会允许旧标准的食用油继续存在,直到卖完为止。
消费者:关心的是质量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食用油会更改标准。正在买油的刘阿姨说,她从来就没有关心过食用油的标准,因为她就买一个品牌的食用油,对那个品牌有信心,所以标准改没改对她影响不大。另外,大多数消费者关心的也不是新旧标准的区别,而是食用油的质量会否改变。家庭主妇蔡阿姨说,标准变不变没有关系,最重要是质量,如果质量没变就没有问题了。
近日,广州一家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区的109户市民进行调查,发现91%的消费者对食用油新标准的出台表示赞成和支持。
质监部门:市民不必担心
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人士,他们表示,新标准主要是出于规范行业的考虑,强调标签的重要性,保护老百姓对产品的知情权,并不是因为现有的食用油生产工艺或原料有问题,所以老百姓大可以放心购买正规超市和市场出售的食用油。只要旧标准食用油仍处于保质期内,仍可放心食用。
食用油新标准
食用油新标准涉及花生油、大豆油、葵花油等八种对象。新标准按质量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使消费者更容易鉴别质量。而且,产品标签中要对原料的加工工艺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进行明确标识,并对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以及原料的产地进行明确标识。同时,新标准还明确规定产品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所谓“压榨”和“浸出”是指目前国内两种食用油生产工艺。前者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全过程无任何化学添加剂,保证产品安全、卫生、无污染,天然营养不受破坏;后者则是采用“六号”溶剂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的“浸泡”后高温提取,经过工艺加工而成。这种方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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