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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压到尸体赔五千 首例尸体侵权纠纷案审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19: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东莞讯 一小型客车司机开车不小心,碾上路边遭遇其他车祸的死者,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法庭判处司机向遇难者家属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记者昨天从东莞市人民法院获悉,东莞第一例尸体侵权案审结。

  2004年2月8日晚,小雨。东莞市塘厦镇环市西路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路人杨某某当场死亡,肇事大货车司机弃车逃逸。事故发生后约10分钟,鲁某标驾
驶着小型客车行驶到该处,不小心左前轮正好压过杨某某的尸体。

  事发后,杨某某之妻鲍某及子女将鲁某标和小型客车所属单位香港某公司、塘厦镇某金属制造厂告上法庭。原告认为,鲁某标的过错不但是对杨某某身体的侮辱,而且给死者家属带来精神上的痛苦,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20000元。

  法院审理判决如下,由于鲁某标主观上的过错程度较轻,且死者遗体上的挫伤部分是因为之前碰撞事故所造成的,加上交警部门已认定鲁某标对该起交通事故不负责任,被告鲁某标赔偿原告鲍某及其子女精神抚慰金5000元。(王伯乐 司琪 朱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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